因提出離婚,我被丈夫拖進一個專為男性定製的恐游副本,作為懲罰。
他要讓我在「雄性世界的殘酷」面前,認識到自己的痛苦多麼不值一提。
兒子也拉來未婚妻,讓她一同見證我這個無理取鬧的女人的死亡,算是對她的提前教育。
兩關過後,遍體鱗傷的父子倆終於等來了所謂的「送分環節」:
【女玩家,請抱起一個一百斤的落水女鬼。】
【男玩家,請徒手打死一隻美洲豹。】
他們:「這是一個等級的任務?!投訴!」
系統回應:
【根據既往信息採集,你們普遍認定打死猛獸是簡單的,而一百斤的女人太胖,抱不起很正常。】
【所以準確來說,男玩家的任務難度更低。】
【在此對女玩家表示抱歉,但沒辦法,誰讓這是一個男性向遊戲呢。】
1
最後檢查了一遍明天去民政局要帶的證件。
我躺在床上,心想,二十五年的噩夢終於要結束了。
誰知突然一陣天旋地轉。
再睜眼,我已經置身一個巨大的廢棄廠房內。
空氣里瀰漫著鐵鏽氣味,頭頂慘白的燈光不時閃爍。
遠遠近近站著不少人,都是男人。
丈夫雷越抱著臂,正在打量四周。
雷江麟則顯得興奮異常,他摩挲著雙手,眼神發亮,盯著前面被簇擁著的一個人,跟他爸介紹:「看那邊,大神巫慶也在,早就想會會他了。」
那個在兒子身邊瑟縮著的,驚魂未定的女人,是他的未婚妻祝伶。
我還沒來得及詢問什麼,一道冰冷的機械音乍然響起:
【歡迎各位。為回應廣大男性玩家對「女玩家使用情感攻略」亂象的投訴,我們特斥重金打造此無大 BOSS 模式 SSS 級副本,旨在提供最純粹公平的生存競技體驗。】
眾人一陣歡呼。
【基礎規則如下:】
【1.玩家初始生命值為 100。當生命值低於 60,將被就地抹殺。】
【2.成功通關且生命值高於 60 的玩家,可返回現實世界。】
【3.通關時生命值高於 90 的玩家,將獲得 500 萬現金獎勵。】
【4.所有玩家已確認簽署保密協議及免責聲明,一切後果自行承擔。祝您,遊戲愉快。】
我抬起頭,拿出買菜講價的氣勢:「強買強賣啊?我沒簽過,讓我回去!」
雷越慢悠悠開口:「你簽了。」
「什麼時候?」
「財產分割協議里夾著一頁,」他欣賞著我錯愕的表情,語氣里滿是報復的快意,「不然你以為,我怎麼可能同意把錢分你一半?」
我氣得發抖:「那些錢都是我起早貪黑守著水果店攢下來的,還不算給你還賭債的那些,我以為很公平了。」
「你提的離婚,就應該你凈身出戶,不對,你還得給我錢。我懶得跟你爭,不如直接來這兒痛快解決。」
雷江麟迎著父親讚許的目光,得意洋洋:「內測期間難度較低,名額很難搶的,我也是費了不少功夫才能讓一家人整整齊齊。」
我轉向祝伶,不解道:「你也簽了?」
雷江麟搶著說:「她很乖,都聽我的,再說了,我來賺錢也是為了買房結婚,她不來看看,都不知道我為她付出了多少。」
雷越拍拍他的肩膀,「兒子聰明,就應該早點扳正女人的錯誤思想,別像你媽似的,隱藏了這麼多年,這才暴露不安分的本性。」
周圍玩家投來探究的目光,交頭接耳。
一個看著和雷江麟認識的男人過來,好心道:「內測雖然不限性別,但誰都知道這遊戲前期做了大量信息統計和偏好分析,全按男性思維來的。即便這樣,對男人來說都殘酷得要命,你把家裡兩個女人帶來,不是送死嗎?」
雷江麟一摟祝伶,霸氣發言:「我的女人,我會保護。」
雷越則不屑地笑笑,「就是因為在這裡,女人那些撒嬌、魅惑的技能通通沒用,她們才能知道,平時被保護得有多好。」
雷江麟立刻跟上:「回去以後才能警醒自己,別身在福中不知福!」
我以為自己早已對他們失望了,但此時徹骨的寒意還是讓我深感後悔,為什麼沒有早點離開這個家。
雷越俯到我耳邊,毒蛇吐信,「戴玫,只要你保證不再提離婚,我還是會保護你的,否則,你可就回不去了。」
「你玩過這個嗎?」我問。
兒子擅長遊戲我知道,可雷越也只是最近幾天才去兒子臥室一起密謀。
既然他這個新手敢來玩。
我為什麼不敢。
他愣了一瞬,直起腰,似乎看透了我的想法,大笑起來。
「兒子負責沖獎金,我負責活著,而你,負責死在這裡,別耽誤我們一家人以後的美好生活。」
2
【第一個關卡即將開啟:老狼老狼幾點了。】
【前序玩家還未結束,請各位在此稍候,螢幕已切換實況直播。】
我擠開擋在身前的人,想儘快弄明白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螢幕里是一片錯綜複雜的黃昏街區,玩家們分散行動,此刻他們正顫抖著嘴唇,不情不願地齊聲發問:「老狼老狼幾點了?」
一個環繞場地的陰沉聲音回答道:「五點了。」
這樣的問答重複了兩次。
直到第三次,當玩家們再次齊聲發問後,那個聲音沒有報出時間,而是低吼一聲:
「天黑了!」
剎那間,整個街區陷入昏暗。
緊接著,濕滑的爬行聲、骨骼的扭轉聲和若有若無的嬉笑聲從四面八方湧來。
我屏息凝視,頭皮發麻。
但細看,那些形態各異的詭異好像也不壞。
一個沒有五官的人形詭異,正用它那瀑布般垂落地面的黑色長髮,像掃帚一樣,一下一下地清掃著街邊的紙屑,姿態甚至有些優雅。
幾個渾身慘白的孩童,則在街角旁若無人地拋玩著一顆頭顱,笑聲動聽。
當一個玩家在岔路口迷茫時,一截乾枯得如同焦炭的手指,從陰影中伸出,好心地給他指路。
我正在疑惑,忽然有人驚叫著指向螢幕一處。
一個剛還在旁若無人緩慢蠕動的詭異,忽然伸出利爪,撕開了一名路過玩家的胸膛,內臟和鮮血噴涌了一地。
接著,慘叫聲此起彼伏。
「天亮了。」
刺眼的白光亮起,所有的詭異瞬間消失不見,街道恢復了平靜,只留下新鮮的血跡和殘肢。
如此往復,幾輪過後,螢幕里的玩家死傷過半。
我們身後,廠房鐵門緩緩開啟。
機械音指示我們沿著通道前進。
通道盡頭,是一個燈火通明、巨大無比的換裝區。
我這才反應過來,螢幕里前一波玩家確實身著五花八門的衣服,而不是像我們這樣,統一穿著默認的灰色短袖短褲。
數不清的衣架上掛滿了各式各樣的服裝,從厚重的盔甲到輕薄的紗裙,應有盡有。
「搞什麼?這不是我女朋友愛玩的那什麼『奇蹟暖暖』嗎?」一個玩家不屑地嘟囔,「男性向遊戲整這個幹嘛,浪費時間。」
【規則提示:玩家需自行選擇一套服裝進入街區。注意,服裝的選擇與您的過關幾率有很大關係,請慎重。】
此話一出,剛才還滿不在乎的玩家們瞬間變了臉色,紛紛沖向衣架,瘋狂地挑選起來。
「有規律!一定有規律!」立馬有人分析道,「想想剛才活下來的那些人穿什麼,我們就選什麼類型的!」
眾人立刻陷入了激烈討論。
但合計了半天,他們沮喪地發現,生還玩家的穿著根本無法歸納。
顏色、材質、款式……毫無邏輯可言。
「而且,」一人弱弱回憶道,「剛才有個穿著默認服裝的,不也成功過關了嗎?」
人群再次陷入混亂。
嘈雜的人群中,祝伶站在雷江麟身邊,呆呆地聽了會兒,然後隔著幾個人,望向了我。
3
四目相對,幾乎只用了一秒鐘,我們就從彼此的眼中讀到了同樣的想法。
一種摻雜著荒謬和瞭然的苦澀。
我們走向不同的衣架。
我被爭搶翻找的人群推推搡搡,一個趔趄坐倒在地。
手邊正好有幾件被他們亂丟的衣服,我從中撿起一件粉色上衣,和一條米色長褲。
就它們了。
我已經很多年,沒穿過粉色的衣服了。
上一次穿,還是兒子上幼兒園的時候,他那天抱著我的腿,奶聲奶氣地直喊我「仙女媽媽」。
但就是同一個人,十年後,卻和他的父親一起,指著我偶然試穿的一件粉色外套放聲大笑,問我為什麼又老又丑,還要穿得這麼噁心。
又老又丑。
我一邊要照顧早產體弱的兒子,一邊要顧著店裡生意,看上去比同齡人老了十歲不止。
有次雷越打完牌,經過水果店發現沒開門,回家找我。那天我正發著高燒昏迷不醒,他大發雷霆,罵我耽誤了生意,我是被他一腳踹醒的。
那一次,我鼓足勇氣提出離婚。
雷越只用了一句話就堵了回來。
「等孩子高考完再說。」
對啊,我只覺得自己太累太苦了,卻忘了這茬子事,太不該了。
絕對不能影響孩子。
而高考完,當我跟兒子提起離婚的念頭時,他兩眼一瞪:「媽,我還沒對象呢,單親不好找,你別太自私了。」
也有道理,我太自私了,唉。
終於到了今年,兒子帶回女友祝伶,很快談婚論嫁。
我本想等到明年,他們正式結了婚再說。
但時代好像不同了。
我在電視上看到比我還年長的大姐拿著話筒,講她離婚的事情。
而台下,眾人歡呼。
原來這不再是一件丟人的事情,大家會為了一個人真正的幸福而歡呼啊。
那一刻,我渾身的血液都在沸騰。
我看著在電視機前同樣流淚的祝伶,心想她應該可以理解我。
我當即決定,不等了。
父子倆輪番罵我,他們覺得我瘋了,這麼大年紀折騰什麼,但???我這回已經鐵了心,再沒有什麼可以阻止我了。
只是我沒想到,他們假意同意,是為了將我帶來這裡,置於死地。
最先換好衣服後,我孤零零一人,等待在入口處。
祝伶也早早換好了一件藍色的連衣裙,等在雷江麟身旁。
有玩家湊到父子倆邊上,大聲嘲笑:「看吧,女人就是這樣,當逛商場呢,挑個喜歡的就行了。」
雷越扯扯嘴角,瞥我一眼,「願意穿這個死,就隨她吧。」
4
一直到開始倒計時,很多人才匆匆忙忙以自己猜測的「規律」拿了衣服穿上。
雷越穿的是一套迷彩服。
雷江麟則遲遲未動,緊盯著那個大神巫慶。
在???大家的注視中,巫慶出乎意料地選了一條藍裙子。
一時譁然,但沒有時間思考,許多人急忙奔回衣架前。
可那裡已經沒有同款。
雷江麟眼疾手快,從祝伶身上扒下裙子套到自己身上。
沒有時間了,祝伶只得從地上撿起一條被踩髒了的、異域風情大披肩裹住自己。
伴隨著閃爍的紅色警報燈和刺耳的金屬摩擦聲,通往街區的大門打開了。
【經歷五個「黑夜」,仍存活的玩家進入下一關。】
地上的血污都被清潔乾淨,絲毫看不出片刻之前的慘狀。
見證了上一波玩家的處境,沒有人敢輕視這一關卡。
「老狼老狼幾點了?」
我們一起開口,聲音里夾雜著興奮與恐懼。
我向四周張望,林立的樓宇,沿街的店鋪,整齊的行道樹……一切都太逼真了,如果不說這是遊戲,我真以為自己只是闖入了個陌生的地方。
第三次詢問,等到了「八點了」的回答。
有人止步不前,有人躲進室內,有人開始快速奔跑。
「天黑了!」
眼前一片昏暗。
詭異們如約而至。
它們依然沒有立即行動,但沒有人敢掉以輕心。
所有人都小心翼翼儘量避開詭異。
就在我們前方不到五米處,一個飄行的詭異忽然調轉方向,一口吞掉了那個藏在垃圾桶後的玩家。
「咯嘣、咯嘣……」
它一邊咀嚼,一邊轉頭看了過來。
一直跟在我身後的雷越把我往前猛推一把,自己掉頭就跑。
我幾乎要撞到詭異懷裡。
要不是它輕輕側身,給我讓開去路。
我僵硬地,從它身邊走過。
後面幾輪驗證了我的想法,如果碰到的詭異不想殺我,那麼即使我近在咫尺也沒有危險。
第四個黑夜裡,當我經過一條小巷時,一隻從地面伸出的手抓住了我的腿。
我奮力蹬脫,使盡全力向前跑。
天亮時,我才在劇痛中癱倒,身後一路血跡,腿上血肉模糊,一大塊肉生生沒了,甚至能看到裡面泛白的骨頭。
最後一夜,我拖著傷腿,每一步都走得異常艱難。
所幸詭異們來來往往,沒有再撲向我。
我頭頂顯示的生命值停留在了 80。
5
五次天黑之後,五十位玩家剩下了三十五位。
我們這些倖存者,帶著深淺不一的傷,在驚魂未定的喘息中,檢視著彼此的生命值。
雷越 95,雷江麟 70,祝伶 90。
「原來這麼簡單啊,五百萬我來了哈哈哈,我就知道我是天才!」雷越喜出望外,一把老骨頭都要蹦起來,他來到我面前,「早跟你說了,莫欺老年窮!」
雷江麟少了一條胳膊,他另一隻手捏著祝伶肩膀,惡狠狠道:「臭娘們,要不是為了保護你,我根本不會受傷。」
祝伶一臉委屈,「可……可那個詭異本來就是衝著你來的。」
「放屁!跟我穿同款的巫慶還是滿血呢,你記住你欠我五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