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r、網紅要注意!因應個人經常性在網絡上,包含社群媒體、影音平台、媒體發表或分享資訊,若有取得像是Youtube等分潤,超過起征點就要辦理稅籍、依法規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於今年9月10日訂定《個人經常性於網絡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俗稱網紅課稅規範,只要符合將創作或資訊,例如影音、圖文上傳到平台,授權平台利用其上傳內容播放廣告、提供相關的電子勞務,例如付費或訂閱,網紅自平台取得分潤性質的勞務收入,如廣告分潤、付費訂閱分潤、直播收益、觀眾斗內等收入,應依照網紅課稅規範辦理稅籍、報繳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