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正是生活的不如意,導致我在看到李娜的第一眼就記恨上了她。
李娜是我們廠里新來的會計,長得很漂亮,身材更是頂級,一雙長腿晃得人心神不寧。
我一邊像廠里的男人一樣覬覦她豐腴有致的身體,一邊看著她明顯質量上等的衣服和名牌包包,又暗戳戳地記恨她。
女人有張臉,來錢就是快!
不像我們男人,拼死拼活一輩子,連女人的一瓶護膚品的錢都賺不到!
我暗暗發誓,我一定要遠離這種撈女,不要被她邪惡的肉身玷污我純潔的靈魂!
可是,李娜實在是太會勾人了。
大夏天的,她穿條緊身牛仔褲,渾圓的曲線被展現得淋漓盡致,讓我忍不住吞口水。
等我反應過來的時候,我手機里已經存了數十張李娜的照片。
吃飯的,走路的,跟人說話的……
每一張都角度奇特,讓我血脈噴張。
夜晚,我對著照片發泄完,進入賢者時刻。
心中又重新升起怨恨。
憑什麼李娜能過得這麼好?
她長得那麼漂亮,不還是個花瓶,能有什麼能力?錢不都是從男人身上撈來的!
這種壞女人不知道用什麼手段逃脫了制裁,就應該被曝光,坐牢!
所以當我刷到一個談撈女的短視頻時,我毫不猶豫地在下面發了李娜的照片。
「唉,這是我前女友,漂亮吧?兩年從我這撈了 40 萬,後面還是跟大老闆跑了。本來可以告她的,想了想算了,誰叫我是純愛戰士呢?還是祝她幸福吧。」
我說這話可不是空穴來風。
像李娜那種美女,肯定有不少舔狗。她能有現在的好生活,少不了背後舔狗的努力。
我只是幫她的舔狗發聲罷了!
我的評論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鳴,贊數一路飆升,很快成為熱評第一。
「兄弟,就當玩了大老闆的女人吧,這波不虧(狗頭)。」
「我們男人還是太純愛了,這樣你都可以忍住不把錢追回來。」
也有人質疑我:「你說你為前女友花了 40 萬,倒是拿出證據來啊,看看轉帳截圖。」
這條質疑的評論贊數居高不下,我又無法刪評,看著樓里越來越多小仙女出現,只好回應:「我換了手機,轉帳記錄都沒了。唉,而且她都快要跟大老闆結婚了,我也不想再打擾她。」
這一波轉移焦點還是相當有用的,不少人又重新把重點放在了我的「深情」上。
看著有這麼多好兄弟支持我,我對未來好像也不是那麼絕望了。
可這種好心情,只持續到了第二天早上。
我被廠長喊到辦公室,他身後還跟著面色不虞的李娜。
廠長把一沓紙扔在我臉上:
「聽說我女兒從你那裡撈了 40 萬?」
9.
我顫顫巍巍地撿起紙,那上面正是我昨天在短視頻下面的評論截圖!
我正想開口解釋,李娜突然上前,直接給了我兩巴掌!
她冷笑:「嗯?前女友?從你那裡撈了 40 萬?跟大老闆跑了?」
「你就這身破爛,全身上下別說 40 萬了,40 拿得出來嗎?」
「還跟大老闆跑了,我就是這廠的未來老闆,我用得著去傍金主嗎?」
那兩巴掌的力道很大,我被打得有點懵。
李娜竟然是廠長的女兒?!
我要是早知道這一點,我就不會在網上發那些東西了!
更大的打擊還在後面。
李娜竟然要告我!
她掰著手指,細細數著我的罪名:「造謠,誹謗,網暴,點贊量已經上萬,造成一定社會影響。」
「陳生,你這回估計在監獄裡有得呆了。」
這下我是真的慌了,連連求饒。
「李娜,不,李小姐,我真的錯了,我那些話就是亂說的,開個玩笑,沒惡意的……」
可李娜不聽我的,執意把我送到警局。
還叫來了我在老家的父母。
父母到的時候已經是凌晨,聽完整件事情都感到不可思議。
我媽是典型的農村婦女,最會吵架耍賴,她直接往地上一躺,就開始哀嚎:
「我的兒啊!被一個壞女人毀了!現在點評別人兩句都不行了!開個玩笑就要進監獄了,我怎麼這麼命苦啊……」
帽子叔叔卻不吃這一套:「你在這裡撒潑打滾也沒用,你兒子不僅僅是造謠,還是很嚴重的造謠。」
「撈女入刑後,『撈女』也變成了一個罪名。你兒子造謠別人是撈女,相當於造謠別人犯罪。」
「如果是沒入刑之前,這種網絡糾紛可能還可以私下解決;可現在撈女入刑,這件事就相當於你兒子造謠別人偷竊,打人。如果人人都能這樣隨便造謠別人犯罪卻沒有成本,那這個社會該成什麼樣?」
我媽還想繼續鬧,卻被帽子叔叔警告,如果再這樣下去將會告她尋釁滋事。
這下我們一家三口都徹底安靜了。
10.
由於李娜堅決不同意私下和解,最終這件事還是鬧上了法庭。
開庭那天很多媒體到場,一方面是因為這是新規實施以來第一起「撈女造謠案」,更是因為我曾經寫下「撈女入刑貼」火過一陣子。
當李娜那邊的律師出示了我那句「為前女友花了 40 萬」的評論,又出示了我的銀行卡流水後。
眾人不禁發出笑聲。
「哈哈哈哈,就這還說別人撈他,連短視頻的一毛錢都要提現。」
「買一杯檸檬水,從三個平台提現,自己一分錢不出。摳門到這個份上會給前女友花 40 萬?你信他還是信我是秦始皇。」
「望周知,帳單是不會隨著換手機而消失的,也並非加好友才能查看。」
法官一邊喊著肅靜,一邊敲定了我的罪名。
造謠行為屬實,情況嚴重,判一年有期徒刑,並賠償李娜 3 萬塊精神損失費。
這個判決結果讓我直接暈了過去。
11.
在監獄的一年裡並不好過。
監獄裡陸陸續續又進來不少男人,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因為造謠別的女生是「撈女」而進來的。
得知我是「撈女入刑貼」的作者,他們真就把我當成了撈女規定的創始人,對我拳打腳踢。
「他娘的,都怪你個賤人!害我隨便說兩句話就被說是造謠!」
我理解他們的意思。
以前,要說一個女人是撈女何其簡單。
喝一杯檸檬水是撈女,吃一頓漢堡是撈女,買新包做髮型是撈女。
可現在,要說一個女人是撈女,必須有嚴密的證據。
銀行流水,花費帳單,證人證詞……
少一個環節,就是造謠別人犯罪,必須鋃鐺入獄。
在獄中,我唯一的信念,就是靠著我媽帶給我的一句話。
她說,等我出獄就帶我回老家,用彩禮幫我討一個媳婦。
「你們城裡人什麼 AA 不 AA 的,太高檔,媽聽不懂。」
「我就還是用老法子幫你解決問題吧,花錢買個年輕女孩來服侍你,這樣你下半生也算是有個依靠。」
就算在獄中,我也沒停止過對女人的渴望和期待。
我時常幻象那會是個怎樣的女人,會和李諾一樣身材曼妙嗎?還是和李娜一樣風情萬種…………
靠著這些幻想,我終於熬到了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