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婦為何不能決定自己要做什麼手術? 無獨有偶,類似的事件,早在十年前就發生過:2007年11月21日下午,懷孕41周的22歲姑娘李麗雲因難產到北京朝陽醫院住院,在緊急會診後,醫院表示要給她做緊急宮剖手術,這樣還可能挽救患者妻兒的生命。
但是當時醫院以為是李麗雲老公實則只是同居男友的陪同「家屬」肖志軍因支付不起醫療費,拒絕簽字。
據正義網所說: 醫院在可以通融的範圍內,承諾減免費用,苦勸丈夫簽字,請示上級領導,一次次採取手術外的急救手段,卻因為知情同意的關係眼睜睜看著一個本可以救治的生命消逝在醫院。
如果家屬不在場,醫院本可以作為緊急狀況緊急手術處理,但是家屬在場並明確拒絕手術。
醫院在可以通融的範圍內,承諾減免費用,苦勸丈夫簽字,請示上級領導,一次次採取手術外的急救手段,卻因為知情同意的關係眼睜睜看著一個本可以救治的生命消逝在醫院。
如果家屬不在場,醫院本可以作為緊急狀況緊急手術處理,但是家屬在場並明確拒絕手術。
△李麗雲的病程記錄 23日,北京朝陽醫院京西分院太平間前,死者母親李小娥和肖志軍,兩人蹲坐在門外馬路邊,哭個不停。 肖志軍一邊收拾行李一邊哭訴著:「是醫院害死我老婆的啊!」
而在他身旁的死者母親李小娥則不斷叫罵:「女兒啊,你怎麼不回家,怎麼會跟了那個『叫花子』啊!」
並不停地拿起身邊的任何一件東西砸向肖志軍的頭,但他不敢還手,嘴裡不斷重複著不知說了多少遍的話:「是醫院害死她的啊!」
23日,北京朝陽醫院京西分院太平間前,死者母親李小娥和肖志軍,兩人蹲坐在門外馬路邊,哭個不停。 肖志軍一邊收拾行李一邊哭訴著:「是醫院害死我老婆的啊!」
而在他身旁的死者母親李小娥則不斷叫罵:「女兒啊,你怎麼不回家,怎麼會跟了那個『叫花子』啊!」
並不停地拿起身邊的任何一件東西砸向肖志軍的頭,但他不敢還手,嘴裡不斷重複著不知說了多少遍的話:「是醫院害死她的啊!」 真的是醫院害死李麗雲嗎? 不是。
醫院表示,肖志軍不是不簽字,還是簽字說「堅決不做手術,後果自負」,他們也很無奈,但是家屬在拒絕治療的情況下,醫院是不能強行進行手術的。
他們副院長表示,雖然醫院很想救治,但是醫院不能違法。 因為如果你簽了授權委託書,你的生命,將不再有你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