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局長派督察慰問,台南市警察之友會東區辦事處主任黃於珍女士也來慰問受傷女警。(圖/翻攝畫面)
台南第一警分局說明,本分局德高派出所員警於晚間20時許接獲110報案前往崇德路處理違規停車案件時,對該部違停且未熄火之自小客車依法舉發。駕駛返抵現場後收受標示單。未料員警準備離去時,該駕駛突然持器械攻擊女警背部,員警立即將其壓制逮捕,並依殺人未遂及妨礙公務現行犯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受傷女警經送醫縫合治療,無生命危險。
警方嚴正呼籲,員警在路邊取締違規停車,是為了維持交通秩序與保障廣大用路人的安全。民眾如果對於開單舉發有任何異議,應當事後依循法定管道提出申訴或行政救濟,警察依法執行公權力絕對不容許挑戰,對於不理性民眾暴力行為予以嚴正譴責並依法究辦,以維護警察同仁安全與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