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後,小叔默默搬出了房子,搬家車開走那一刻,我沒送,也沒看。
那晚,弟媳發來一句語音:「我們記住了。」
我沒回。
房子順利出售,母親化療順利。
數月後,小叔託人給我送來一封手寫信,寫了整整三頁,全是道歉,說那段日子是他們最艱難的時光,願意償還之前拖欠的水電,還託人帶了五千塊。
我沒有收那筆錢,但收下了那一份遲到的尊重。
「親戚有來有往,才走得長遠。」
你幫人是情分,人卻當成了義務;你借的是房,人卻要你交了心甘。
房子是誰的,不靠喊,靠事實;情分是誰的,不靠蹭,靠良心。
正所謂——伸手容易,伸臉才丟人。
占了便宜還理直氣壯的親戚,不如避而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