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傷害了我的女兒,這樣一個作惡的人,怎麼能倒打一耙,還起訴我呢?」
她在拉攏網友的支持。
試圖用輿論左右警方的判斷。
我將這段時間收集到的所有引導網暴的證據,包括她在我店裡打砸的錄像,再次提交警方。
安律師那邊也傳來消息,說法院已經受理了案件。
「你可以確定一下自己的訴求了。」安律師等我回復。
我決心道:「該賠償賠償,該坐牢坐牢,沒什麼好說的。」
在立案的第二天。
我公開了一小部分錄像。
也就是那位寶媽,在我店裡咆哮著,要我承認猥褻了她女兒,還有在店門掐著她女兒,引導她指認我的錄像。
她說我是在地下室侵害了她的女兒,可我店裡沒有地下室。
她又說是二樓,店裡沒有二樓。
她又撒謊,說是在倉庫。
尤其是句「要不是你!你說那是誰猥褻了她!」
直接刷新了網友的下限。
「她怎麼就這麼想自己的女兒受到侵害呢?」
「人又沒有作案時間,又沒有作案地點,她到底在委屈什麼?」
「難道女兒平平安安,不是最好的嗎?為什麼一定要受到傷害才行?」
她實在是荒謬了,荒謬到連同情她的網友,都無法共情。
14
輿論就是這樣。
當謠言不攻自破的時候,就會迎來反轉。
眼看網友都站向我這邊,開始質疑她所說的事情真假。
那位寶媽又上傳了一張醫院的檢查報告。
說是醫生檢查過,說女兒患有很嚴重的炎症,又自己編排醫生的話:「醫生說了,就是遭遇了猥褻!」
因為飽受輿論困擾。
這一次警方反應迅速,立馬聯繫醫院,公布了關於那份醫院檢查報告的調查結果。
可笑的是,所謂的女童炎症,是因為寶媽平時不注意孩子衛生導致的。
到了這個時候,她的行為已經可以用匪夷所思來形容了。
她反覆的更改「作案時間」,一會說是5月,一會又說是6月。
在各大社交平台,包括各種群。
她不斷的發文,暗責警方遲遲不立案,是因為我在當地勢力很大。
「他隻手遮天,顛倒是非,是黑惡勢力!」
發的長文的控訴里,她強調,自己已經無數次尋找警方幫助,可都被各種理由推脫,總之就是一句話翻來覆去的說:「這個店老闆肯定有貓膩,所以警方才遲遲不肯立案。」
她利用著人們的樸素認知。
一直在下面用小號刷「一個母親不可能用孩子的清白去誣陷別人」
還有一少部分的人,在那裡評論。
「拿一個男人的尊嚴,去換一個女孩的貞潔,我覺得很值得。」
「女孩沒事不是最好了嗎?幹嘛還要網暴這個媽媽?」
哪怕警方無數次的告訴她,她的女兒沒有遭到猥褻,她的女兒沒有受到侵害。
可她也沒有因此而安心。
反而一口咬死,說她的的女兒一定受到了侵犯!
而且不斷的在網上發布視頻,散播謠言。
警方多日的奔走後。
最終針對此事,發了最後一條聲明。
他們將大量的走訪調查,實地勘察的情況。
還有醫院出具的報告,以及心理專家的會診結果,全部都公布了出來。
15
我的店鋪,包括周圍沿街商鋪和區域的所有點位監控錄像,整整500多個小時,全部都進行了逐幀回看。
對街坊和周邊的群眾走訪調查。
監控設備生產廠家,以及相關方面技術專家一致認定,我提供的監控錄像,並無修改刪減的痕跡。
「在舉報的作案時間內,王某並未與女孩有可疑接觸。」
「女童的動作和情緒,經心理專家認定,並未受到侵害又的應激反應,在到店裡「指認」和被詢問時,她情緒穩定,行為正常,並無牴觸情緒。」
就是頭豬!
也能看的出來,我是無罪的!
心理專家出面說:「三歲的孩子,並沒有什麼主述能力,而且女孩說的一直都比較含糊,並不能明確說是受到了傷害。」
她說曾經給女兒看過我的照片,她一下就能認出,會哭著指認我。
可是在警局的時候。
警官將我照片跟另外幾個男子的放在一起,小女孩卻無法辨認。
她說:「媽媽我不知道。」
在警方發布公告後。
罩哥也將這位母親在群里收錢的事情,給曝光了出去。
一看到網友要她退錢,她這下徹底慌了。
不到一分鐘,就把所有的群都給解散了。
並且一直在刪除讓她退錢的帖子。
「她要人家捐了款的人去警察局,說要是能證明自己收了錢,就當面把錢退給他。」
我搖頭:「真扯淡啊。」
時隔多日。
那位寶媽再次開了直播。
我沒想到的是,到了這個時候,她還能這麼理直氣壯,在直播間繼續造謠,讓網友來網暴我。
我湊過去看了一眼。
剛好看到她在跟網友連線怒噴:「難道三歲的小孩會說謊不成?」
那個網友平靜的說了一句:「小孩不會說謊,但不代表媽媽不會教她說謊。」
16
開庭前一天。
警官給我打來電話,問我考不考慮和解。
我說:「決沒有這個可能。」
後來,我才知道,為什麼警官會給我打這個電話。
「還好那天你沒去,那寶媽帶著女兒,一進大廳,就踢她女兒,還動手掐她,讓她哭著給警官下跪,說自己孤兒寡母的,選擇在網上發聲,是迫於無奈。」
「還好你沒去警局,不然的話,看她那個架勢,肯定道德綁架死你,到時候,小女孩一跪,她再擠兩滴鱷魚的眼淚,回頭網上不知道又要怎麼說你呢。」
罩哥慶幸道。
「那後來呢?」
「後來就有意思,你沒露面,那個寶媽拉著小女孩,滿世界找你。」
罩哥給我看了寶媽剛剛發的視頻。
「是因為女兒受到了侵害,我才激動選擇曝光的。」
「再說了,他有什麼損失,不就是罵了他幾句?你們知道他現在要幹什麼?他要我賠他五十萬!他讓我這個單身媽媽賠他五十萬啊!」
下面一幫網友刷評。
「得饒人處且饒人吧,人家一個單身媽媽帶個小孩容易嗎?」
「拋開事實不談,那個男的就沒有錯的嗎?他為什麼偏偏在女孩受到侵害的時候,去了外地,有這麼巧嗎?」
「又沒有作案時間,又沒有作案地點,警方還處處向著他,太清白了反而不真實,我覺得沒那麼簡單!」
「賠那麼多錢?窮瘋了?你還有臉告人家一個單身媽媽?」
眾多無腦彈幕中,有一條尤其乍眼。
「大家冷靜,我說兩句,這不單要賠錢,還得坐牢(微笑。」
一看id,罩哥發的。
開庭審理那天。
寶媽在庭上披頭散髮,大聲喊著:「我有抑鬱症,你們要是判我,我就去死!我就從樓上跳下去!」
罩哥嘀咕:「哪個抑鬱症患者,會大喊大叫,恨不得天下皆知的?」
17
因為證據確鑿。
且事情極其惡劣,引起了巨大的社會不良反響。
寶媽被判刑兩年四個月,並且退還全部捐款所得。
還要賠償我店裡的損失,跟精神損失費,一共五十萬。
我有些擔心那個小女孩。
托罩哥去打聽了一番,才知道小女孩已經被他爸爸接回去了。
「你猜怎麼回事?離婚的時候,人家爸爸就想要這個孩子,這個寶媽不願意,把這個孩子給爭了過來……」
那個爸爸也知道寶媽汙衊我的事情:「她並不愛孩子,爭奪孩子也是把她當成報復我的工具。」
我跟安律師聊過這事情。
安律師說:「網友為什麼相信她?」
「有兩個原因。」
「一是因為,無論是單身媽媽,還是三歲小女兒,都是弱者,人們生來同情弱者。」
「在得知這個單親媽媽的女兒受到侵害後。」
「人們的第一反應,就是幫助她,拯救她,想要還她一個公正。」
我無奈:「那就不管對錯嗎?」
安律師搖頭:「一部分網友不在乎對錯,只在乎宣洩情緒。」
「至於第二點。」
「也是我覺得最可悲的。」
「所有人都認為,沒有人會拿自己的女兒編故事,對嗎?」
「正是因為,沒有人會拿自己的女兒來編故事。」
「所以,人們才會去相信這個媽媽,去幫助這個「弱者」執行正義,而忽略了,「弱者」並非是對的。」
18
這位媽媽。
踐踏了底線,人性的底線。
而我,做錯了什麼?
我一個小小的店主,勞苦半生,勤勤懇懇的做一點小生意,養家餬口。
結果突然有一天睡醒,就被指控成了罪犯。
他們張牙舞爪的謾罵我,詛咒我,讓我社死。
將我照片p成遺像,24消失不間斷的給我流言謾罵。
全家,都被這個社會所歧視。
店,店開不下去,生意,生意做不成。
人?更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走在路上,冷不丁就有人叫囂著要讓你不得好死。
這是什麼日子?
我憑什麼要經受這一切?我的家人,憑什麼要經歷這些?
我明明沒有做錯任何事情,我甚至,什麼都沒做。
那位媽媽,你傷害的單單是我嗎?
在這個女性本就維權困難的社會,狼來了的故事屢屢上演。
別有用心的人,從中牟取利益,將誣告當做生意,反正就算誣告不成,也只需要付出一句輕飄飄的對不起而已。
那以後……再有女性受到侵害?
真的有女孩被猥褻,還會有人去相信她們嗎?
她們鼓起勇氣。
揭開自己的傷疤, 去指控施暴者。
換來的卻是一句:「等等吧,說不定會有反轉……」
戲劇的是。
她跟我還是同行,店就開在我隔壁,然後就出了我猥褻她女兒這件事。
好巧啊。
她甚至能清楚的描述出女孩被我猥褻的時間內容和地點。
可我在她說的那段時間,根本就不在當地……荒謬。
網友說:「女孩沒事不就好了?」
那我呢,被這個媽媽侮辱的我呢?我跟我的家人就活該遭受這一切嗎?
她站在道德制高點上,在陽光下,用力的開了一槍。
這顆子彈,最終擊中了她自己。
19
最開始,我是能理解這位母親的。
哪怕在警察局, 我被她抽了這一巴掌。
我還安慰自己,說那是單親母親, 太想保護孩子了。
結果, 她轉頭就造謠我是猥褻女童的人渣。
我問罩哥:「你說這事,從什麼時候開始變得不正常的?」
是什麼樣的用心?
可以讓一個人變得如此惡毒。
「人渣店主猥褻女兒。」
這幾個字,光是看到, 就讓人揪心。
她怎麼忍心用她三歲的女兒去編故事,發動全網去網暴一個無辜的人?
「不知道, 可能是因為煽動網友網暴你後, 讓她獲得了關注吧,漲了幾十萬粉絲呢, 後面還有個那麼多人給她捐款,我靠, 十幾個群,你說她得收這幫網友多少錢?估計在她眼裡, 女孩被侵犯這件事,已經成生意了。」
罩哥嘆了口氣:「要不然警官都還你清白了,她幹嘛還咬住不放, 一個勁兒的在那無中生有,從那會開始,這事就不對了,這人啊,有時候, 真就不是人了。」
我坐在他對面,悵然道:「你說,她圖個什麼?」
罩哥低頭吸溜了口面:「我不知道, 我怕說錯了,又網暴我。」
是啊, 一個人到底要懷著多大的惡意, 才能在已經證據確鑿,在確定自己女兒沒有被侵害的情況下。
還去發布謠言,一直去撒謊,去汙衊一個普通人?
我不願再去揣測她的用意。
「不要高估人性。」
罩哥突然抬起頭:「你有沒有想過, 萬一監控壞了呢?萬一那天你沒有去外地,留在店裡,又會怎麼樣?」
我愣怔:「不敢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