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迷信與性別歧視的交織
古代劊子行當有許多迷信觀念。一些人認為,女性的身體帶有「陰氣」,會破壞劊子手的「陽氣」,影響其職業生涯。脫去上衣可能是一種驅散「陰氣」的迷信做法。
另一方面,古代社會普遍認為女性犯罪是「大逆不道」,尤其犯下重罪的女性被視為「妖孽」,當眾暴露身體被認為可以「破除妖法」,顯示法律的正義力量。
這種迷信與性別歧視的交織,創造出了對女性極其不公的刑罰文化。
劊子手的刀落下之前,社會對女性的審判早已完成。脫去上衣的程序不僅僅是一種肉體羞辱,更是男權社會對女性身體的最後一次絕對控制。
隨著清末法制改革和西方思想的傳入,這一陋習逐漸被廢除。1905年,清廷正式下令禁止對女性行刑時脫去上衣,標誌著這一延續數百年的殘酷習俗終於走向終結。
歷史的進步往往體現在如何對待群體中最弱勢的人。當我們回望古代女囚的遭遇,不禁感慨:正義的真正尺度,不在於懲罰的嚴厲程度,而在於是否尊重每個人最基本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