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媽現在是沒什麼事,也用不到錢,但這不是我們不還錢的理由。
老公說,我這也不是沒辦法嗎?
我們掙錢少,花錢多。
我說,公公天天出門幹活,一個月不說多,也得有兩三千吧?
婆婆看病他都是讓我們拿錢,平時吃喝也都是我們出錢,他掙的錢呢?
老公說,他們年紀大了,手裡得有點錢養老。
我說他的錢留著自己養老,把壓力都放到我們身上,這不行。
公公掙的錢要留著養老,婆婆看病的卻要我們出,這是什麼道理?
我說我爸媽的錢必須馬上還,否則就離婚,各過各的!
老公一聽這個就急了,說好端端的說什麼離婚?
我說是你好,不是我好!你姐姐藉口嫁出去的女兒不管娘家的事,不給親媽出醫藥費,你爸掙了錢自己留在手裡,花錢都找我們要,欠錢要我們還!
你們一家人都把我的付出當成理所當然,把我當傻子了!
我不知道老公怎麼跟公公說的,第二天,公公就拿出兩萬塊錢給我,讓我去還爸媽的錢。
我把錢給了我爸媽,說以後讓他們不用那麼累了。
我想好了,以後不會把所有的錢都用在婆家人身上,因為他們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