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我越想越生氣,房產證不在張明名下,也不在我的名下,那我前面付出的30萬嫁妝和2年房貸又算什麼?
等於這套房子跟我沒有一點關係,即便是我在住,可我也在還房貸。
萬一以後哪天夫妻感情不合,兩個人離婚了,我豈不是要被凈身出戶?
見我越說越激動,老公也不甘示弱地反駁:嫁妝又不是你的個人財產,是婚後給予我們小家的啟動資金,更何況,裡面還有我家給的10萬彩禮。
房子在我媽媽名下,我是獨生子,她百年後還不是留給我們,你著急什麼?
總不能你是衝著我家房子來的吧?06 張明不肯承認欺騙了我,也不肯承認他們全家人聯手算計了我,只一再說我們結婚了,就是一家人,一家人為什麼要斤斤計較?
聽著他來回說一家人無需計較,我就忍不住翻白眼。
如果無需計較,那他們為什麼一開始不寫張明的名字,而是要寫婆婆的名字?
這不就是擺明了要防備我嗎?
畢竟我是個外人。
我沒有理會張明的勸說,執意提出了兩個選擇,要麼把30萬嫁妝和2年的房貸還回來,要麼馬上過戶房產到我們名下。
張明不答應,說我算計他,說我勢利物質。
公婆也不答應,說他們就一個兒子,房產遲早是他們兒子的,我何必爭一時之氣呢?
看著婆家人聯合起來勸說我放棄折騰,我內心忍不住冷笑起來。
直到此刻,我才算是看清了張明自私的嘴臉。
只是我的30萬嫁妝和2年房貸,要怎麼樣才能拿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