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訂婚時,張明父母給了我10萬彩禮,我父母又添了20萬,湊成30萬作為我的嫁妝。
領證後,張明哄我,說他家買房後手頭比較緊張,還要操辦婚禮。
他希望我能拿出30萬嫁妝裝修婚房,等房貸還完之後,他會在房產證加上我的名字。
因為考慮到父母的面子,我也不想租房結婚,就同意了,拿出30萬嫁妝裝修婚房,婚房裝好後,我們就舉辦了婚禮。
結婚以後,雙方都說好是AA制生活,房貸以及生活開銷,一人出一半,各自保管自己的工資。
我經濟比較獨立,也沒有想著靠老公,因此也就答應了。
結婚後,我每月拿出2500還房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