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認為他如今還願意和我結婚,已經很重情義了,所以我就應該大度一點,讓大姑姐拖家帶口住進來。
後來,伴隨著大姑姐一句,這個家,只有你走,不可能是我走。
你要是不走,就是不要臉,我都看不起你。
我收拾東西,深夜11點離開了。
我知道,過兩天,男朋友肯定會找我。
都到這一步了,他是一個怕麻煩的人,也不會想要婚事泡湯的。
他沒有攔著我,沒有幫我說話,眼神中的嘲諷。
其實就是因為他骨子裡也看不起我。
多可笑,他提出來的婚前同居,他自己也是當事人,但他覺得我不自愛,瞧不起我?
男朋友覺得這麼鬧騰一下,就和生米煮成熟飯一樣,我要是妥協回來,自然也就是同意大姑姐一家人住在這裡了。
也許以前的我,會這麼做。
但如今的我,已經徹底轉過彎來了,沉沒成本再大,都沒有搭上大半輩子大。
這樣的男朋友,這樣的婆家,要不得。
所以,我男朋友等不到我回頭這一天了,婚禮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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