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很多事情,是對還是錯。
具體到一個人身上的時候,還是要看這個人本身能否承擔這件事情帶來的結果。
如果能承擔,對於這個人來說,這件事情就沒錯。
如果不能承擔,這件事情,自然就是錯的。
婚前同居也好,未婚先孕也罷。
是對還是錯,其實就要看萬一遇上不好的婆家,這些事情成為把柄,你是否能承受婆家說你不自愛,用這些事情拿捏你。
如果能,那就沒什麼問題。
如果不能,那就要及時止損。
顯然,我不能承擔這個結果,所以我後悔婚前同居了。
深夜11點,我拎著行李箱離開了這個我原本以為是我的家的房子。
離開之前,我看了一眼坐在沙發上的大姑姐和我男朋友。
因為剛剛大吵了一架,所以大傢伙都還沒睡。
大姑姐帶著孩子,忙著看電視,沒搭理我。
我男朋友倒是看了我一眼,但眼神中不是擔憂,而是嘲諷。
我苦笑,都什麼時候了,我難道還覺得男朋友會心疼我,會擔心我?
婚房買了,婚期定好了,難道我還能鬧出什麼花樣來?
我男朋友估計想著我鬧離家出走,也不是一件壞事。
起碼我過幾天回來了,也等於是認同了他的決定。
我和男朋友是大學同學,戀愛中,感情一直不錯。
我倒是知道我男朋友這個人,有點大男子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