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強逼自然生產,孕婦「痛到下跪2次...」求剖腹遭拒,絕望的從5樓一躍而下

2025-05-29     劉紈功     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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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婦為何不能決定自己要做什麼手術? 無獨有偶,類似的事件,早在十年前就發生過:2007年11月21日下午,懷孕41周的22歲姑娘李麗雲因難產到北京朝陽醫院住院,在緊急會診後,醫院表示要給她做緊急宮剖手術,這樣還可能挽救患者妻兒的生命。

但是當時醫院以為是李麗雲老公實則只是同居男友的陪同「家屬」肖志軍因支付不起醫療費,拒絕簽字。

據正義網所說:醫院在可以通融的範圍內,承諾減免費用,苦勸丈夫簽字,請示上級領導,一次次採取手術外的急救手段,卻因為知情同意的關係眼睜睜看著一個本可以救治的生命消逝在醫院。

如果家屬不在場,醫院本可以作為緊急狀況緊急手術處理,但是家屬在場並明確拒絕手術。

醫院在可以通融的範圍內,承諾減免費用,苦勸丈夫簽字,請示上級領導,一次次採取手術外的急救手段,卻因為知情同意的關係眼睜睜看著一個本可以救治的生命消逝在醫院。

如果家屬不在場,醫院本可以作為緊急狀況緊急手術處理,但是家屬在場並明確拒絕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