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麗雲的病程記錄
23日,北京朝陽醫院京西分院太平間前,死者母親李小娥和肖志軍,兩人蹲坐在門外馬路邊,哭個不停。
肖志軍一邊收拾行李一邊哭訴著:「是醫院害死我老婆的啊!」而在他身旁的死者母親李小娥則不斷叫罵:「女兒啊,你怎麼不回家,怎麼會跟了那個『叫花子』啊!」並不停地拿起身邊的任何一件東西砸向肖志軍的頭,但他不敢還手,嘴裡不斷重複著不知說了多少遍的話:「是醫院害死她的啊!」
23日,北京朝陽醫院京西分院太平間前,死者母親李小娥和肖志軍,兩人蹲坐在門外馬路邊,哭個不停。
肖志軍一邊收拾行李一邊哭訴著:「是醫院害死我老婆的啊!」而在他身旁的死者母親李小娥則不斷叫罵:「女兒啊,你怎麼不回家,怎麼會跟了那個『叫花子』啊!」並不停地拿起身邊的任何一件東西砸向肖志軍的頭,但他不敢還手,嘴裡不斷重複著不知說了多少遍的話:「是醫院害死她的啊!」
真的是醫院害死李麗雲嗎?
不是。
醫院表示,肖志軍不是不簽字,還是簽字說「堅決不做手術,後果自負」,他們也很無奈,但是家屬在拒絕治療的情況下,醫院是不能強行進行手術的。
他們副院長表示,雖然醫院很想救治,但是醫院不能違法。
因為如果你簽了授權委託書,你的生命,將不再有你做主。
產婦簽署了《授權書》,授權其丈夫全權負責簽署一切相關文書,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權且未出現危及生命的緊急情況(產程記錄產婦血壓、胎心正常)時,未獲得被授權人同意,醫院無權改變生產方式。
網友們這麼說:
(為防子宮破裂,剖腹產手術後最好滿兩年後再懷孕)
微博上的@陳嵐還舉了一個例子。
碰到過這樣的案例,產婦在產床已經昏迷,娘家就媽媽一個人,哭著喊著讓趕緊簽字輸血剖宮等等搶救,夫家人多勢眾,婆婆不讓丈夫簽字,把拿來的血袋搶過來扔在地上踢,撒潑大罵醫院是騙錢。
誰家生孩子不淌血,連個孩子都生不出來,「還有個逼用」已經是我們能寫出來的最文明的話。
最後產婦死了。
孩子產鉗拖出來的,頭部有血腫,顱內有出血,新生兒窒息。
產婦死不瞑目,娘家媽媽哭得死去活來,夫家一擁而上,在醫院產科門外燒紙敲鑼打鼓
索賠醫院百萬(當地人均收入一年才兩萬)。
當你跟他講道理,他會跟你講法律,當你跟他講法律,他會跟你講風俗,當你跟他講風俗,他會跟你講流氓。
「人都死了」——只要人死了,他們就獲得了壓倒性的勝利。
哪怕這人,是他們間接或直接害死的。
那不重要,「人是死在你們醫院的。」人生最悲哀的事,莫過於你最親愛的家人、枕邊人,卻只是把你當工具。
而法律卻授權在某些特殊時刻,他們,才能決定你的命運。
所以那些急著結婚嫁人的女孩兒們啊,你們還敢如此匆匆地交出自己的全部,給一個你都還未看清內心的男人和家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