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愛呢?
有人說,愛是一種生理上的慾望。
誠然,在愛上一個人的時候,生理上確實會產生慾念,渴望和那個人親近,只不過,單純的生理慾望,並不能說明太多。
因為對於好些人來說,即使不愛,也同樣會有著這樣的感受。
可以牽手,可以擁抱,可以親親,甚至是更進一步。
不過就只是一種本能罷了,未必就意味著有多麼喜歡,甚至是愛上了。
也就是說,不能只是通過生理來判斷愛還是不愛。真正的愛,往往也會更上一個層面,會從生理到心理,到生活,過渡到精神層面。
01. 參與欲,想成為一個整體。
成年人,都會有自己的生活,來往的時候也都會很有邊界感。
誰都不會過分關注誰,誰都不會過分地去打聽誰的歲月。
與人來往,就只會是偶爾的交流和聚集,更多的時候則是各過各的,並不會希望有誰太過於介入自己的生活,打擾自己。
一般說來,但凡不怎麼喜歡,都希望是保持著一個恰當的距離,也只有愛上了一個人,才會願意為了對方打破這種界限,去突破這種距離。
那時候,你總是會想要參與對方的人生,和對方一起去經歷很多的事情,讓對方的歲月里,總是會有著你的身影,對方的人生都跟你相關。
不僅如此,與此同時,你也希望對方能夠同樣來到你的生命當中,你可以事事分享,不管什麼事情都第一時間想到對方。
反正就是,無窮的分享欲,也一點都不見外,只有和對方常常在一塊,對方的大小事情都有你參與其中,你才會很安心。
沒錯,是把對方當成了一體,願意拿出你的所有,也想要去共享對方的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