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局霧峰分局表示,林姓居民昨因門口倒建築廢棄物到萬豐派出所為此提告妨害自由,警方受理調查釐清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台中市環保局說,昨派員稽查,查獲工程砂石污染水溝,且拆除的廢石棉瓦未依規妥適處理,已違反廢清法兩條規定,環保局當場告發並令限期改善,依法分別可處最高6000元、1000萬元以下罰鍰,屆期若未改善完成,可按次處罰。
拆除工程是否合乎法規?
都發局表示,此案涉及私權糾紛,據了解利害關係人已提訴訟,將由司法機關審理。
另查此案地上物大多沒有使用執照及保存登記,故拆除業者並未向都發局申請拆除執照。
此拆除工程是否涉及不法?
都發局將儘速查察釐清後依規辦理。